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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師范學?;瘜W實驗管理制度
一、化學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化學實驗的指導者和監(jiān)護者,每次實驗課前,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,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,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。
二、每次實驗課,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,如果教師未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,一旦出現(xiàn)意外責任有教師承擔。
三、對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的實驗,教師要提醒學生做好防范措施。一旦發(fā)生意外,教師要保護學生的安全,并采取有效的自救、自救措施,不能驚慌失措。在正確采取防范措施的同時,做好疏散等補救工作,防止事態(tài)擴大。
四、要加強對強酸、強堿和劇毒化學藥品的監(jiān)管,每次實驗課的化學藥品應一次用完,防止因管理不嚴而攜帶出實驗室造成的事故。一旦出現(xiàn)事故,根據(jù)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當事人責任。
五、對易碎的實驗器皿,應告誡學生輕拿、輕放、輕攪動,防止器皿破碎而造成的劃傷或腐蝕等事故。一旦出現(xiàn)意外,教師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,積極消除隱患。
六、學生實驗必須提前三天通知,課堂演示實驗必須提前一天通知。
七、實驗課結束之前,教師應關好總電源、氣源,囑咐學生關好窗戶,最后由教師鎖好門,確保實驗室的安全。